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5号(关于履行2023年关税调整计划等方针的公告)

时间: 2023-12-21 19:35:28 |   作者: 加固改造项目



  原标题: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5号(关于履行2023年关税调整计划等方针的公告)

  依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计划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产品的进出口关税做调整。为准确施行,现将相关通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有用施行2023年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进出口产品暂定税率、抗癌药品和稀有病药品等进口环节增值税方针、部分油品等进口环节消费税方针、对美加征必定的关税产品扫除延期清单等,海关总署为非全税目适用进出口环节税收方针的产品拆分了10位海关产品编号,并编制了《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产品编号表》《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暂定税率产品对应海关产品编号表》《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方针部分产品对应海关产品编号表》《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对美加征必定的关税扫除延期清单产品对应海关产品编号表》(见附件1—4)。有关企业进出口契合有关税收方针规则的产品时,应按照上述对应的产品编号表申报产品编号,方针合适运用的规模以《2023年关税调整计划》、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方针等规则的有关内容为准。

  依据《2023年关税调整计划》调整的关税税目、税率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产品标准申报目录》(2023年版)均可经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查询,供通关参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决办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品产品归类办理规则》(海关总署令第252号)规则,因税目调整等原因失效的产品归类决议、行政裁决清单发布于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并动态更新。

  附件:1.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对应海关产品编号表.pdf

  3.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适用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方针部分产品对应海关产品编号表.pdf

  4.2023年进出口非全税目对美加征必定的关税扫除延期清单产品对应海关产品编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