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砂浆系列
时间: 2024-03-27 19:26:41 | 作者: 聚合物砂浆系列
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按现行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执行。
1.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调整为2.196元、2.366元、2.716元。
2.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089元调整为2.246元。
3.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本次暂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每立方米1.96元执行。
1.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保持不变,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10元执行。
2.CNG原料气价格、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本次仍暂不作调整,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持续按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执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持续按现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
采暖季期间,中心城区居民及低保用户、特困人员用气、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执行。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1.96元执行。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089元执行。
采暖季期间,中心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CNG原料气价格、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本次暂不作调整。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执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
为缓解疫情对工商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延后2个月执行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即中心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2022年11月、12月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执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由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调整为3.100元,每立方米上调0.524元。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城市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城市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有关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服务于抗疫保供稳增长。
按照现行价格管理权限有关法律法规,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县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居民、非居民用气及车用CNG销售价格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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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重庆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和我区现行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23年我区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游供气企业调整我市天然气门站价格情况,按照中心城区现行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研究,现就2023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
2022重庆天然气价格有了新的调整,淡季、旺季的销售价格均有变化,执行时间详见正文。
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13元、2.30元、2.65元调整为2.039元、2.209元、2.559元。
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调整2023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执行。
长寿区将调整2022年非采暖季天然气销售价格,非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
秀山县城区燃气销售价格和转供乡镇销售价格进行新一轮计价调整,调整后,居民用气分三个档次做调整计价,而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下调。
开州区旺季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顺加0.17元/立方米,详见正文。
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涪陵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所调整,详见正文。
重庆非居民用天然气降价了,具体怎么降价?下面重庆本地宝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重庆延长非居民用气价格实惠政策通知出炉,下面重庆本地宝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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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按现行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执行。
1.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调整为2.196元、2.366元、2.716元。
1.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保持不变,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10元执行。
采暖季期间,中心城区居民及低保用户、特困人员用气、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作调整。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执行。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1.96元执行。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089元执行。
采暖季期间,中心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CNG原料气价格、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本次暂不作调整。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执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
为缓解疫情对工商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延后2个月执行采暖季最高销售价格。即中心城区经城市燃气企业转供的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2022年11月、12月仍按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执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由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调整为3.100元,每立方米上调0.524元。
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城市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气费清算结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和城市燃气企业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用气需求和安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天然气市场供应平稳运行和价格政策平稳实施。有关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服务于抗疫保供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