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时间: 2024-07-13 02:30:39 |   作者: 加固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中铁长春东北亚博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2.4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东至人民大街、南至兴博路、西至南瑞翔大街、北至兴民路。

  2.5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试验检验测试仪器设备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监理能力。

  项目总监: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注:监理人员具体实际的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团队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具有2019年-2021年(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投标人,具有从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2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情况良好承诺。2022年1月1日成立至今的公司具备拥有成立之日至今财务情况良好承诺。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情况良好承诺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完工验收报告证明复印件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利用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筑设计企业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公司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估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公司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示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至2023年03月16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不需要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就可以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开展交易活动。

  4.3 数字证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CA办理联系方式:、(徐经理),基础信息库注册咨询电线(技术上的支持单位统一客服电话)。(详见网站通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0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5.3 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核检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室号码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7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5.8 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收件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10室;收件人:荣工。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